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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公告
时间:2020-03-04 18:29  来源:宝鸡市档案局  点击: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是国家、社会及个人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记录和保存宝鸡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奋力抗击疫情,全力支援湖北武汉的真实历程和生动场景,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档案资料得以永久保存,使之成为历史记忆和今后工作借鉴,宝鸡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宝鸡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特别是反映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公安、运输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照片、音像资料、抗“疫”心得体会、“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实物等。
  2.反映宝鸡市全力以赴支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情况,包括参与援助的医务人员、建设人员、运送物资人员的照片、音视频、证书、实物等相关资料。
  3.反映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宝鸡籍人物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音像作品、故事文章、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组织、团体和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捐赠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将永久保存在市档案馆。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捐赠者捐赠的档案资料经审核征集入馆的,由本馆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地体现宝鸡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
  2.捐赠的照片、视频、文学创作、艺术作品应为原创,或经作者授权。
  3.捐赠的每张(组)照片、视频请配相应的文字说明。电子照片格式为jpg,音视频资料需主题突出,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
  4.另附捐赠者简介。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艳   郭亚彬
  联系电话:0917-3263682
  征集邮箱:bjdajglk@163.com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D座宝鸡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721004
 
宝鸡市档案馆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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