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档发〔2018〕40号
宝鸡市档案局
关于崔果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各科、室:
经2018年4月2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崔果利同志为宣传编研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 艳同志为保管利用科(数字档案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昌 宁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碧古同志为监督指导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峰同志为保管利用科(数字档案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宝梅同志保管利用科(数字档案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新科同志宣传编研科科长职务;
崔果利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海燕同志监督指导科副科长职务;
刘 艳同志保管利用科(数字档案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昌 宁同志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碧古同志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小峰同志保管利用科(数字档案管理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宝鸡市档案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