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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众咨询毕业生个人档案去向的答复
时间:
2018-12-14 16:15
来源:
宝鸡市档案局
点击:
次
您好:
感谢您的关注!您咨询的问题已于2018年12月12日收悉,现答复如下。
毕业生未参加工作前,个人档案应寄存于人才交流中心,参加工作后个人档案转入相关用人单位。如果您未办理档案寄存或转移手续,档案应当还在毕业院校存放。
宝鸡市档案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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