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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时间:2022-07-21 14:39  来源:宝鸡市档案馆  点击:


为发掘宝鸡历史文化资源,完整保存宝鸡红色记忆和历史传承,提供历史查考、科学研究、社会利用和资政育人服务,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宝鸡相关的红色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921年中国共产党创立至今,与宝鸡地区党建发展有关的史料。包括:

1.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宝鸡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代表性人物等史料,尤其是新民主主义时期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或反映革命历史的报刊、诗歌、歌曲、图书等。

2.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

3.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回忆录、入党资料、纪念文集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无偿捐赠,所捐赠档案归市档案馆所有,由我馆整理、保管,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2.暂借复制。不愿捐赠原件,本馆可以提供复印(复制)服务,复印(复制)后原件归还持有人,我馆保存复印(复制)件。

3.录制口述史。对各个历史时期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参加过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对越自卫反击战等有突出事迹的老兵、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录制口述档案。

四、说明事项

1.凡向本馆捐赠、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市档案馆将向其颁发收藏证;其对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权,对其档案资料不宜开放部分可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捐赠的档案和资料,需要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主要人物的姓名、事件时间、地点、背景等相关信息,并附捐赠者简介。

3.照片未经PS修改处理,每张不小于1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音视频资料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照片、音视频需配相应的文字说明。

五、联系方式

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与宝鸡市档案馆联系。

联    人:张碧古

联系电话:0917-3262697

邮      箱:bjdajglk@163.com

邮政编码:721004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D座宝鸡市档案馆

真诚企盼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宝鸡市档案馆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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