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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宝鸡市档案文献遗产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25 08:46  来源:宝鸡市档案局  点击:

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市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整理与开发利用,更好跟踪了解和准确掌握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保管的,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文献信息同时是档案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永久保存价值、重要研究和利用价值的档案文献,宝鸡市建立档案文献遗产项目库。为了做好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级各类档案馆(室)、博物馆、纪念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向宝鸡市档案局申报项目。

二、申报时间

每年10月底前向市档案局申报。

三、选题范围

档案文献项目申报选题应紧紧围绕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7个标准,将承载着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档案文献列入申报范围。

(一)反映国内外具有首创性意义或重大历史意义的活动、事件以及重要人物,或其形成者(著作者)为国内外著名人物,其内容具有重要价值,或其载体特殊、罕见的档案文献。

(二)反映本省具有首创性意义或重大历史意义的活动、事件以及重要人物,或其形成者(著作者)为本省著名机构或人物,其内容有重要价值的档案文献。

(三)反映本省地方和行业特色、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工程、重要人物等具有典型意义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科技、教育、艺术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档案文献。例如:

1.各类志书、家谱、家训

2.抗日战争时期的档案

3.羌族发展、生活习俗、民族艺术档案

4.班超、蔡伦、张良、张载等历史名人档案文献

5.青铜器铭文拓片档案

6.碑帖档案

7.档案内容能完整系统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全过程、主要事迹的档案文献

8.宝成铁路建设档案

9.三线建设档案

10.西凤酒厂档案

11.法门寺佛指舍利挖掘档案

四、申报材料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陕西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的应由个人签章。

(二)说明性的彩色照片一套,照片应全面系统、多视角地反映所申报的档案文献的外观特征、主题内容和载体形式,其中须包括能反映主体部分具体内容和标志的特写。照片尺寸为6寸;照片数量视申报的档案文献的内容及数量而定,一般单件为3—5张,一组或一套为10—20张;所有照片请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同时编制对照目录。照片的电子版采用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PPT演示文稿。基本内容包括档案文献名称、申报单位;形成的背景材料;其经济、文化、社会、历史或现实价值的评价。可采用图文并茂、多媒体制作的方式展现申报档案的风貌和内涵。

申报材料除提供纸质版本外(演示文稿无需纸质版),均须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或U盘报送。有多项申报内容的,可刻在同一张光盘或U盘上。

五、几点要求

宝鸡市档案局负责本辖区内档案文献遗产项目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配合做好档案文献遗产的摸底、筛选、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档案文献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把档案文献保护好、利用好,有助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广大,增强全社会的文化自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价值高、影响大、代表性强的档案文献挖掘出来,积极开展申报。

2.规范申报。申报单位需规范填写《陕西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表》,并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和演示文稿,各县(区)要督促、指导做好县(区)域内档案文献遗产的摸底、筛选和上报工作。

    3.长效管理。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每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的申报。纳入宝鸡市档案文献遗产项目库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及时更新。

附件:陕西省档案文献遗产申报表

 

 

 

                                                                               宝鸡市档案局

                                                      2022年8月18日

关于开展宝鸡市档案文献遗产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图1)文件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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