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档发〔2017〕44号
宝鸡市档案局
关于印发《宝鸡市纸质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标准》《宝鸡市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项目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宝办字﹝2016﹞71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通知》(宝政发﹝2016﹞43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现将重新修订的《宝鸡市纸质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标准》《宝鸡市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项目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档案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