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档发〔2018〕38号
宝鸡市档案局 关于印发《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标准》的通知
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了推进我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快数字档案资源积累,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现将《宝鸡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标准》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档案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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