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档发〔2017〕5号
关于苟陇霞等4名同志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任职资格的通知
市交通局、卫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经市档案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苟陇霞等4名同志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其时间从2016年12月27日算起。
附件:评审通过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宝鸡市档案局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评审通过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宝鸡公路管理局陇县公路管理段 苟陇霞
宝鸡市人民医院 朱晓伟
宝鸡市中医医院 袁 华
宝鸡市市级机关生活服务中心 谢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