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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3-31 15:25  来源:宝鸡市档案馆  点击:

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档案室业务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现将《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遵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档案局

2023年3月27日



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推进提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更好服务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宝鸡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特制定宝鸡市机关(单位)《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遵循,以推动档案事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优化档案服务,实现档案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全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规范各单位档案管理过程,保障档案工作质量,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促进各单位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力争“十四五”中期(2023年)实现全市25%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达到规范化要求,通过省A级及以上认证标准;“十四五”末(2025年)实现50%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达到规范化要求,通过省A级及以上认证标准。市级机关(单位)具体安排见《市级机关(单位)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十四五”期间任务计划表》(见附件)。

      三、工作内容

      1.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和分管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发展规划,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保障档案工作经费;明确档案专(兼)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规范设置档案室,档案室容量及装具满足需要,配备有“八防”设施设备,具备安全保管条件。

      2.规范档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建立有档案收集、保管、整理编目、保密、利用、统计、鉴定销毁等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有档案分类大纲和编号办法(方案)以及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档案专(兼)职人员岗位责任制、纳入有关工作程序;各门类(载体)文件材料整理规范,管理有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3.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信息化建设。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单位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做到档案信息化与本单位信息化同步发展;开展室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建立室藏全部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专题目录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对单位电子政务系统或OA办公自动化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进行有效管理;提供计算机检索查询服务。

      4.积极开发利用,增强服务成效。编制有案卷级手检式目录、文件级手检式目录、专题目录;编纂《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大力开发档案资源,编研成果积极为领导决策或中心工作提供有效服务;创新服务机制,积极开展社会教育活动。

      四、工作标准

      以《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办法》《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登录陕西档案信息网—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下载)为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内容包括档案工作管理机制、档案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四部分,涉及4大项17小项80个认证指标,总分值为100分。认证等级分为AAA、AA、A三个等级,认证采用百分制。其中,认证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最高等级省AAA级;认证分值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较高等级省AA级;认证分值在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等级省A级,也是各类档案机构应达到的基本等级。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评价段(2—3月)  

      申报单位对照《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逐项自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已取得认证等级的,需核查认证时间,已超过五年认证期一年以内的需申请复审认证,已超过五年认证期一年以上的需重新申请认证。

      (二)整改提高阶段(4—6月)

      申报单位制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工作计划,从档案工作管理机制、档案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四方面入手,补短板、强弱项,查缺补漏、整改提高,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夯实业务基础、加大开发利用,确保达到认证条件。

      (三)开展申报阶段(7月)

      申报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后,根据自查分值,确定申请认证等级,并书面报请市、县(区)档案局组织认证。在提交申请认证报告时,报告中应说明自查情况,同时填报《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组织认证阶段(8—10月)

      市、县(区)档案局在收到认证申请报告后,组成预检组,前往认证申请单位组织预检,提出预检意见和整改建议,指导认证申报单位完善档案工作。申报单位应按照预检组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在达到认证标准时,由市、县(区)档案局组织认证核查,通过认证验收的,下发认证决定。

      六、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推行机关(单位)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推动宝鸡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市档案局已将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底档案工作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各县(区)档案局要根据各自实际,积极组织实施。

      2.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标准》,逐项逐条,自查自评,对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及时查缺补漏。档案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要力争在2023年达到规范化标准;基础条件一般的单位,要逐步规范业务建设,改善保管保存条件,力争在“十四五”末达到规范化标准。

      3.把握进度,积极申报。“十四五”期间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分三年实施,每年7月份进行申报,8—10月组织认证,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办法》要求,积极开展申报。


附件:市级机关(单位)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十四五”期间任务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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