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档发〔2017〕19号
宝鸡市档案局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馆),市级有关单位档案室,市属各企业档案室,市城建档案馆:
根据国家档案局部署和省档案局陕档函发〔2017〕9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16年度我市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事业统计年报报送方法和时间
各填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软件安装操作,准确理解指标解释,做到据实填报不漏项,对应关系和统计指标单位准确无误,确保按时完成统计年报数据的收集、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
1.市直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市级企事业单位,市城建档案馆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年报电子数据(.jio文件),填报打印的纸质档基表,以及“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填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盖章),报送至市档案局法规科。
2.县区档案局收集、汇总县区级各单位和本县区档案局(馆)数据(.jio文件),务必于2017年3月13日前将所辖县区汇总电子数据、纸质综合年报,报送至市档案局法规科。
3.各单位报送的电子数据要注明单位名称,发送到电子邮箱。纸质年报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名。
二、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范围
档基1表:市、县(区)档案局。
档基2表及其附表:市、县(区)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
档基3表及其附表:县直以上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室(处、科)、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处、科)。
档基6表:当年有基本建设工程的市、县(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2.单位类别代码
003 市档案局
013 市档案馆
004 县(区)档案局
014 县(区)档案馆
023 市城建档案馆
073 市直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室(处、科)
074 县(区)直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室(处、科)
081 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档案室(处、科)
082 中型企业档案室
092 地市级事业单位档案室(处、科)
093 县级事业单位档案室(处、科)
3.填报数据前请先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http://www.saac.gov.cn),从下载专区下载相关软件资料;或者登录“宝鸡档案信息网”网,从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宝鸡市档案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2016年度全国档案统计年报参数.jio文件、首次安装和已安装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管理系统装入2016年度参数操作说明、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内有指标解释);各单位也可在QQ群共享文件里下载相关文件。
4.填写统计年报,必填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请各填报单位填报时向本单位人事或财务部门查询。
三、档案事业统计年报联系方式
填报年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档案局联系。
地址:金台区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D座2楼207室
邮编:721004
联系人:张娅 联系电话:3261352
电子邮箱:bj3261352@163.com
宝鸡市档案统计年报QQ群号:291635713(加工作群需注明单位)
宝鸡市档案局
2017年2月20日